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询比公告
(采购编号:ZJBJ-2023-GC-0708)
1. 采购条件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施工图纸。
2.3 项目工程费:21.9993万元
2.4 采购范围及内容: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在呼和浩特市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工期:详见询比公告。
2.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号 | 工程内容 | 工期要求 | 备注 |
01 | 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采购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发送电子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初审合格后,免费获取询比文件电子版。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人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联系单,包含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等信息。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0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下邮寄方式:
线下邮寄:按询比文件要求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打印、盖章、签署、密封后,在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指定地点。建议优选“顺丰快递”、“京东快递”,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快递将被拒收。
收件人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壹号F座10层,张勇红,18048371689
3、本次采购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开标。不接受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
4、未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文件供应商,将拒绝接受贵单位的响应文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纪律监察室
电 话:0471-3330658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零公里处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 话:13848114222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壹号F座10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48371689